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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凤华: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发布时间:2019-07-19    阅读:

  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此制度的建立是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激励机制。这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具有重大意义。
  一、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制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大创新
  (一)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
  新时代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旋律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总体要求和“产教融合、特色发展”的基本原则,要“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制度”。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要求“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室和国务院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各级各类教育都提出了方向,其中要求职业教育通过“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来“完善提高质量的体制机制”。2017年党的十九大从战略高度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更是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集大成者。
  与此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职业教育做出指示批示。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了“两个坚持”“四个合”的发展路径:“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指出,要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源源不断地为各行各业培养亿万高素质的产业生力军。要让职业院校学生在职业发展上有广阔空间,要出台灵活有效的优惠政策,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文化环境,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从以上的发展历程和脉络可以看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的基本遵循。
  (二)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最紧密、最直接,既为行业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又深受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因此,只有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才能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相关性和针对性。尤其是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各行各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对职业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职业教育只有高质量发展才能为经济需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而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的建立及组合式激励,是推进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建立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机制。
  (三)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加快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加速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需要加快补齐教育短板。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又是整个教育体系中比较薄弱的环节。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职业教育的跨界性特征,要求其办学必须紧紧围绕行业企业需求,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职业教育的内涵决定了其必须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又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
  作者 | 周凤华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评估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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